近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与甘肃省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程亮,就联合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进行座谈交流。甘肃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丁霞敏、甘肃省文物局副局长陈于柱、甘肃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甘肃省文物局安全督查处负责人参加座谈。
朱玉指出,2020年2月,甘肃省检察院与甘肃省文物局决定在甘肃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两年的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聚焦破坏文物、擅自在文物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等八类违法行为,把握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做到了监督与发展有机结合,成效显著,值得肯定。两年来,甘肃省检察机关与各级文物部门紧密联系,共同摸排问题,共商治理难点,形成既依法监督又协同履职的联动保护机制,监督纠正了一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重点难点问题,促进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统一、正确、有效实施,甘肃文物保护现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他强调,甘肃省检察机关要加强与文物部门的合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有针对性的协作机制,巩固深化专项活动中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技术支持、会商、磋商、联合督导等协作机制,合力推进文物保护工作。加强法治宣传引导,积极推介文物保护工作成效,扩大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拓宽社会力量、人民群众参与文物保护的渠道,不断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程亮介绍了专项监督活动中,双方合作办理的长城保护系列案等对甘肃文物保护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他表示,专项活动让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文物保护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一批文物安全隐患、文物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和低级别文物管理缺位等历史遗留问题得以妥善解决,有力推动甘肃省文物安全形势平稳向好。甘肃省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也得到了国家文物局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希望在总结前一阶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国有文物保护公益诉讼长效工作机制。
(甘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