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和省民宗委《浙江省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管理办法》的要求,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时代进步和民间信仰事务发展的新要求,全面推进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管理工作。目前,首批178处场所已纳入登记编号管理,提高了我市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一、深入调研,统筹谋划,健全工作机制
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登记编号管理,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既没有以往的经验可以借鉴,也没有相近的做法可以学习。为此,我们在启动之初,通过民宗工作网络,对全市民间信仰活动情况进行了普查,全面掌握了我市民间信仰活动的基本情况。按照尊重信仰、规范管理、分级负责、注重引导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宗教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民间组织参与、场所自我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紧紧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将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纳入政府平安考核的范围,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做到了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下发了《关于实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管理的实施方案》。4月15日,主办了全省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首证颁发暨全省“民间民俗·多彩浙江”主题文化月启动仪式,承办了全省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培训班;4月23日,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各镇(街道)统战委员培训班;5月份,各县(市、区)民宗局集中组织了村(社区)分管干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培训,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针对各县(市、区)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3次下发《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管理阶段性工作提示》,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了登记编号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二、多元共存,相辅相成,创新管理方法
针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点多、面广、线长、情况复杂的特点,我们紧紧抓住登记编号管理契机,以问题隐患为突破口,开拓创新,将民间信仰活动融入佛、道教事务管理中,积极探索多元共存、相辅相成的管理新模式。嘉善县民宗局在登记编号管理工作中,指导省“五星级”寺院——龙庄讲寺将周边民间信仰场所的神灵迎请的寺庙中,改善了供奉条件,规范了祭拜程序,不仅为民间信仰违法建筑的拆除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也受到了信教群众的广泛认同。精严讲寺专门腾出9间房屋,共安放336尊民间信仰神灵塑像,成立了以寺管会副主任为组长的管理小组,吸收民间信仰骨干信徒参与,参照佛教寺院管理的办法,共同做好民间信仰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我们本着“求同存异、相互包容、佛教主导、和谐共处”的原则,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共同签订了体现和谐思想、符合政策法律、促进公序良俗的协议书,同时,对不适应新形势下民主管理要求、制度不配套、内容不明细、缺乏约束力的规定进行了完善、修订和补充,形成了一套内容完备、功能齐全、科学管用的规章制度。圆通古寺以佛教仪式仪轨为基础,针对民间信仰活动的特点,完善了“迎请、安放、祭拜”等程序,通过规范的迎请仪式,明确告知信众神灵已迁到佛教寺庙中,消除了屡拆屡建的隐患;通过规范的安放仪式,体现了对神灵的尊重和认同,安慰了群众的信仰心理;通过规范的祭拜仪式,赢得了信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明确标准,严格督查,提高管理成效
民间信仰事务千头万绪、纷繁复杂、影响广泛,既关乎场所、信众的具体利益,又一定程度影响着社会公共利益。为此,在登记编号管理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标准”挺在前面,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各县(市、区)按照拟纳入登记编号管理、拆除、合并、改作他用、暂缓纳入登记编号管理五类进行统计,经市民宗局初审后,由镇(街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登记编号申请表》、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将最终确定的登记编号管理场所上报市民宗局审批。9月份,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开始后,市民宗局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逐一对场所资料进行审核,确保了基础数据完整、准确。
登记编号管理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坚持用样板示范,以典型引路,指导海宁市先行先试,并及时推广看得见、摸得着、具有说服力的经验。同时,针对不同地方、不同阶段、不同场所出现的各种实际问题, 先后2次对场所安全、基础数据等工作情况进行了集中指导、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责任,明确目标,逐项整改,消除了问题隐患,实现了民间信仰活动由“杂乱无章”到“稳定有序”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