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宗委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工作要求,结合全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工作实际情况,3月17日 ,衢州市召开了全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工作部署会。各县(市、区)民宗局分管民间信仰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干部各1名参加会议。
会议回顾总结了去年全市民间信仰场所登记编号管理专项工作,各县(市、区)民宗局交流了民间信仰场所登记编号管理工作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部署2016年度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工作;商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
为确保2016年民间信仰场所登记编号管理专项工作保质保量,提前完成。会议强调,一是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履职尽责,有重点、有步骤、有质量地抓好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工作的推进和落实,确保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二是严格把握标准要求,要根据浙江省《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的规定,严把质量关,确保符合条件的全部登记编号,不留隐患。三是认真做好系统录入工作。及时将需录入的民间信仰场所信息录入省民宗委的民间信仰信息系统,对错误信息及时纠正,并补全必要的信息,确保信息全面性、正确率。四是制度上墙。我局制定了七项民间信仰场所制度,各县结合实际情况,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悬挂上墙。七项制度分为1、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及人员管理制度(9条);2、财务管理制度(10条);3、治安管理制度(10条);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条);5、档案管理制度(8条)6、环境保护管理制度(7条);7、卫生防疫制度(7条)。五是提高对已登记编号民间信仰场所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县、乡镇、村三级民间信仰工作网络,实行责任到岗、到人,发挥民间信仰场所自我管理的主体作用,逐步将其导入常态化、长效性的管理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