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省文物局,厅属各单位:
省防指已于7月24日12时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至Ⅰ级,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要求,即提升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Ⅰ级,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管控措施。全省所有旅游景区暂停运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暂停开放,所有文化和旅游活动取消或延期。旅行社暂停组接旅游团队,正在旅途中的要及时调整行程计划,做好劝阻、撤离、转移游客工作。各地要妥善做好滞留游客的安置工作。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在建工程按建设部门要求暂停施工,临时工棚、低洼地段施工人员及时撤离。
二、强化预警提示。继续加强预警信息发布,通过电视、电台、网络、社交媒体、短信等各种方式提醒自助行游客台风期间不要参与高风险户外项目,不要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对社会公众开放的区域。在驴友活动高频区域设置警示信息,做好劝阻引导工作。
三、加强隐患排查。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要加强巡查,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和户外设施的转移、加固工作,重点关注屋顶悬挂物、广告牌、幕墙等安全。厅属各单位要准备充足的抢险物资和设备,并保证功能完好。特别是变压器安装在地下的单位要把防地表水倒灌作为重点,防止电线短路大面积停电。省级文化和旅游系统所属三所院校按教育部门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劝阻暑期留校师生不要随意外出。
四、严守工作制度。各地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信息报告、工作联系、应急处置等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确保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按照Ⅰ级应急响应要求,各市每日7:00、11:00、15:00前通过浙政钉向厅执法指导监督处报送防台风相关信息。厅属各单位每日7:00、11:00、15:00前通过安全群实行安全零报告制度。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