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舟山市普陀区委统战部(民宗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主责主业、基层基础、和谐和睦”,抓实推进全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形成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自觉
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工作精神纳入对区属各单位和镇(街道、管委会)年度统战工作的综合考评,不断提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做好民族工作的政治责任。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先进典型和民族团结进步成果,不断增进“五个认同”,推动形成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自觉。
二是聚焦基层基础,增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合力
去年底,原普陀区少数民族联谊会换届并更名为普陀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今年以来,普陀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进一步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各民族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在促进会员联谊交友、组织社会公益活动、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教、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等方面积极作为。
为推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新发展,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点培育单位和“浙里石榴红”品牌培育相关工作的通知》,有效发动各镇(街道、管委会)力量,在全区范围内排摸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点培育单位和“石榴红”家园、驿站、工作室、志愿服务队等,指导有关单位制定创建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
三是聚焦和谐和睦,提升服务社会工作能力
为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发展,普陀区充分发挥区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小组作用,通过不定期召开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涉及民族宗教工作的疑难重大问题。区民宗局围绕工作重点,健全信息网格,建立协调城市民族关系新体制,加强镇(街道、管委会)民宗干部、社区(村)网格员队伍建设,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与区信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国保等部门保持联系,互通情况,为这些单位提供民族政策方面的咨询,以协助其及时化解矛盾,有效服务社会、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