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定海区积极研究部署整治任务,细化整治标准,优化整治方式,尤其针对改作他用后的场所,通过“三明确”途径,强化了规范管理,进一步巩固了整治成果。
一是“明标准”,明确改作他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怎么改”。提出“五不得”的场所整治标准和要求,不得有安全隐患;不得有寺庙字样的匾牌;不得有寺庙特征的碑、牌、字样;不得有佛教活动或民间信仰活动设施和标志;围墙、建筑物外墙不得有黄色或紫红色。截至目前,已改作他用(含改变风格)场所165处,面积达53177平方米。
二是“明用途”,明确改作他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怎么用”。因地制宜实施整改,综合民间信仰在心理调适、道德约束、终极关怀等方面的作用,结合场所人文环境、地理位置、面积大小等方面的条件,将场所改造成农渔村文化宣传阵地、社区活动(避灾)中心、老人活动中心等,实现场所为民所用、有效利用。
三是“明责任”,明确改作他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怎么管”。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强化责任,建立镇(街道)负责、部门指导、社区(村)协同、场所自我管理的多部门联动管理体制。根据场所用途,明确场所管理部门,并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落实整体改造设计方案,规范管理组织、安全防范、财务监督等方面内容,现在已有100余处场所完成相关制度制定并上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