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浙江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对行政执法的体制重构、流程再造,是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集成变革。为凝聚监管执法合力,实现联合办案效果“1+1>2”,龙湾区民宗局积极响应,从年初开始与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统筹协调、联动推进,近日成功实时移交两起宗教领域违法案件,实现温州宗教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移交0的突破。
一、领导重视,推进有力。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第一副组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工作专班,实体化运作,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将大综合执法一体化改革工作列入部日常工作的重要议程,多次召开会议分析研判,专人负责推进改革中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改革工作。
二、工作落实,不折不扣。一是加快事项划转。为了扎实推进综合执法改革,龙湾区民宗局和龙湾区综合执法局根据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确定双方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清单,落实相应的工作职责,明确相关事项办理时限,确定日常协调科室,签订《行政执法事项交接协议》。二是优化队伍建设。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参加全市大综合一体化执法业务培训,加强双方执法干部的交流合作。执法过程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说理性执法,通过法规宣传、行政提醒、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避免“一刀切”,有效制止宗教领域违法违规乱象。三是推进精减编制和力量下沉。为了达到精简执法人员编制,推动执法力量进一步下沉,龙湾区民宗局在自身工作人员紧张的情况下按照“编随事转、人随编走”的原则,划转2名人员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沉到执法一线。有序做到编制划转、人员转隶、工作移交、档案交接等相关工作,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
三、行为规范,筑牢工作闭环。龙湾区民宗局在查处宗教领域违法案件时,规范文明执法。做到两名执法人员亮证执法和一名辅助人员全程摄像拍照,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同时,对相关违法行为证据予以固定;在对当事人询问时邀请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参与,一起在询问完毕后对当事人实行说理性法律宣讲,与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当场签收案件移送函,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由于宗教领域违法案件的特殊性,针对已移交案件,龙湾区民宗局承担监管职责,持续进行案件办理指导,对疑难复杂的案件及时提供咨询意见,与综合执法局共同构建监管全覆盖、执法全闭环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