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丽水市积极探索民间信仰事务管理模式,实施分类管理,力求做到“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活动有序、安全稳定”。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10月21日召开的全省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工作推进会上,丽水市民宗局作为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受到通报表扬。
一、以整改工作为契机,奠定基础。
在2014年、2015年的“三改一拆”涉及宗教违法建筑处置工作中,按照“因地制宜、疏堵结合、分类指导、规范管理”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拆除一批、合并一批、改造一批、保留一批,目前丽水市共有2718处民间信仰场所,其中有“三普”登录文物点982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综合治理工作的扎实开展,解决了场所过多、过乱、过滥的问题,推进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合理布局,为全市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二、以制度建设为核心,明确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机制。以丽水市政府的名义出台了《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将民间信仰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相关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宗教事务部门归口管理、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民间组织参与、场所自我管理的齐抓共管机制。各县(市、区)要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重点落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体责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分管负责人,确定由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或其他相关机构具体承担此项工作,落实工作力量,责任到人;村民委员会要确定工作责任人,形成层层有人管、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局面。二是纳入年度考核。年初将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纳入对县(市、区)统战部的年度考核,要求各地民宗局依法管理。同时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无违建县”创建活动,使民间信仰场所的严格管理成为新常态。
三、以试点工作为先导,以点带面。
为确保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起好步、开好局,丽水市率先在龙泉市、缙云县两地对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开展试点工作,探索、积累工作经验。如龙泉市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民间信仰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龙泉市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实施方案》,制定了财务、消防等系列管理制度。龙泉市委市政府在资金、人事保障上给予全力支持,同意民宗部门增调人员,安排专项经费30余万元。目前龙泉市已有226处民间信仰场所提出登记申请。8月27日,丽水市在龙泉召开全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工作现场会,向各县(市、区)介绍了龙泉市的做法,鼓励其他县(市、区)加快工作进度。
四、以严格标准为基础,确保质量。
民间信仰场所登记编号工作主要抓三个环节:一是细化场所登记编号准入条件。形成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合理布局。各地结合实际细化登记编号的具体条件,对各个场所提出具体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场所要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不予登记编号。二是严格落实好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的各项基本要求。重点落实好管理组织、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等,对场所现有的管理状况进行梳理,既要保留过去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又要结合新的管理要求制定新的管理办法,落实新的管理措施,实行规范化管理。三是核实核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基本信息,确保录入数据质量。做好登记编号工作中场所基本数据信息的采集、校对、录入、审核等。
五、以民俗活动为平台,广泛宣传。
深入挖掘民间信仰的当代文化价值,赋予新的时代内涵,结合民俗活动,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帮助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民间信仰事务管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对于促进民间信仰活动规范有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积极配合和支持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8月28日,庆元县在民间信仰场所西洋殿菇神庙隆重举行2015香菇始祖吴三公朝圣暨“民间民俗、多彩浙江”主题文化活动。西洋殿菇神庙是丽水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和优秀民俗文化的代表。香菇始祖吴三公朝圣是浙江省乃至海外较具影响力的民间信仰活动之一,也是2015年浙江省四个民间信仰文化项目之一。通过这样的活动载体,既广泛宣传了民间优秀传统文化,又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工作进行了发动,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