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整治力度,扎实推进全县小庙小庵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违规建筑整治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省市“三改一拆”涉及宗教违法建筑处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三改一拆”办等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会议重要精神,切实吃透掌握会议传达的有关政策精神,并及时向县主要领导进行汇报,主动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听取整治工作专题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周密制定实施方案,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领导,营造氛围。按照省市会议精神要求,及时选派一名民宗局副局长和一名办公室副主任到县“三改一拆”办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宗教事务条例》和《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宗教界及社会各界营造正面的舆论氛围。同时,充分发挥县爱国宗教团体和广大教职人员作用,向广大信教群众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规,讲清违法违规乱建小庙小庵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危害,引导信徒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过宗教生活,坚持正言正行,自觉服从大局。
三是掌握政策,精心部署。及时开展全县小庙小庵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摸底调研,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将小庙小庵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整治工作纳入“三改一拆”、“无违建县”创建、乡镇(开发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认识、组织、人员、精力四到位。根据全县实际,周密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召开全县统战工作会议进行专题部署,严格按照省市统一布署做好此次整治工作。
四是立足实际,扎实推进。坚持县、乡镇(开发区)、村(社区)三级联动,立足实际对小庙小庵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分类甄别,按照取缔拆除、调整合并、整顿改用、规范管理“四个一批”进行分类处理,在严格根据省市要求做到“七个必拆”的同时,会同县文广新闻局、县老年体协,对部分建筑功能尚好的场所进行实地调研察看,努力为村(居)改造一批老年文体活动室。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先后多次与县“三改一拆”办进行对接、指导整治工作,并到乡镇(开发区)实地督导推进整治工作。新安镇将一处土地庙违法建筑列入了3月份需拆除的“违建王”。通过一手抓场所违建的拆除,一手抓信教群众思想工作,截至目前已成功拆除新安镇北观音堂、德清经济开发区法雨庵两处小庙小庵,拆除面积达1362平方米,改造成老年文体活动室1处,做到了和谐拆除,整治工作推进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