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宁波市民宗局召开全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工作座谈会,各县(市)区民宗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听取了各县市区关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工作的意见建议,讨论了《宁波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部署了全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工作。市民宗局副局长许伯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许伯强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深化认识。要认真学习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和《浙江省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管理办法》,吃透文件精神,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好为什么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真正认识到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工作目的不是为了登记编号,而是为了规范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管理。
二是要摸清底数。各地要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普查,摸清数量分布、历史沿革、信仰特征、影响范围、建筑年代、建筑面积、占地面积、管理组织、资金财产以及民间信仰活动类型、规模、方式等情况,并汇总建档,以便于登记编号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要综合治理。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疏堵结合、分类指导、规范管理”的要求,通过保留、合并、改用、拆除等方式,甄别分类,综合施策,推进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合理布局。
四是要形成合力。要把会议精神向市政府领导汇报,争取支持。要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工作纳入当地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议程,协调各方力量,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各宗教部门要成立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工作小组,统筹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全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