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海宁从完善“三化”机制着手,夯实责任,提升管理水平。
一、部门联动管理常态化。敬香祈福是民间信仰活动的一块重要内容,为了响应各界文明敬香行动,由海宁市委办、市府办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佛道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建设生态寺观的实施意见》,成立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由宣传部、公安局(消防大队)、民宗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等多部门联合推进场所文明敬香、强化消防安全工作格局。通过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开展以清理香烛摊贩为重点的场所周边环境整治、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抽查、联合助推“双禁”工作等。
二、属地组织管理责任化。明确乡镇(街道)统战领导为属地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负总责,重点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较多的镇(街道)安排退居二线的副镇级干部协助统战委员承担民间信仰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他们人缘地熟、经验丰富的优势;村(社区)主任为民间信仰场所管理负责,并确定一名村(社区)两委成员参加民间信仰场所民主自管组织。同时,把佛道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等工作纳入镇(街道)、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之中,形成层层有人管,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局面。
三、场所自我管理民主化。充分调动和发挥场所民主管理组织的作用,要求民主管理组织负责人年龄不能超过60岁,建议管理组织成员中配备适当比例的年轻管理人员。管理组织产生程序民主化,明确管理组织成员职责。细化规范化管理的目标、工作标准。统一印制《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重要事项记录本》,民主管理班子会议、重大财务支出集体研究,日常活动、各项安全检查、公益慈善活动全部都要记录,民主管理有迹可循。市民宗局随时抽查《记录本》记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