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是绍兴市中心城区,近年来,该区重视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把城市民族工作融入社会治理结构之中,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塔山街道办事处被命名为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被命名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一、突出统筹领导,多措并举抓推进。充分发挥区委区政府组织推动作用,把城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一是完善组织保障。区级层面成立区委常委任组长的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小组,就如何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举措;镇(街)层面实现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全覆盖,由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协调解决民族工作出现的各种问题。二是持续推动创建。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的要求,出台《关于在全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通知》,制定发布《越城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向财政争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补助经费,先后培育了包括学校、乡镇、村居、企业、机关等33家创建单位,实现全区17个镇(街)创建活动全覆盖。三是强化宣传造势。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线上宣传与线下活动相结合的方式,把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深入机关、社团、企业、社区、校园、农村等。结合重要节日、节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精准服务,守望相助解民忧。充分考虑各民族群众的特点和实际,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全力改善各民族群众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持续做好帮困扶弱工作。每年开展困难民族群众慰问活动,通过“万人互助”计划为越城区罹患重大疾病的民族同胞申请救助;成立“石榴籽·易行爱心基金”,四年来,筹集善款33.4万元,已为33名在越城区学习生活的各民族的学生提供了爱心补助,累计发放爱心补助6.9万元;发挥统战社团、企业家的力量,与不同民族学生结对送温暖。
三、突出交流互动,肝胆相照促融合。以“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为宗旨,通过招揽人才,集合各类人才、各方代表人士经常性开展民族联谊、文化交流和社会公益等民族团结系列活动。打造联络平台。用时七年,在越城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中培养了一批由不同民族组成的高质量代表人士队伍。通过“石榴红”五百工程,打造了各具特色的石榴红家园、共富基地和民族团结工作室。壮大交流队伍。根据各民族同胞的特长,组建了石榴红志愿服务队、文艺表演队、纠纷调解队和宣讲团,举办各类民族团结活动100余场。创新方式载体。向各民族群众开放“365”公益课堂,在老龄化社区成立“石榴红”银发学堂,针对辖区内各民族群众的需求,开设书法、舞蹈、二胡、走秀形体、葫芦丝、戏曲沙龙、手机、健身球操、裁剪、瑜伽等13个种类的课程,累计参与350余人次,丰富各民族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四、突出基层基础,凝心聚力话和谐。以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各镇街民族团结进步小组为依托,发动辖区内各民族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一是打造基础信息平台。结合全区统战系统数字化改革,在“浙统云”人物数据库中录入全区各民族代表人士基本信息,确保联系得上、找得到人、说得上话。各镇街建立完善镇(街)代表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库、社情民意反映网、政策宣讲信息线等“一库一网一线”架构,在基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设立快捷服务窗口,做好“一户一档”和“旅馆式”管理。二是构建“一带十联三协同”工作格局。“一带”即一个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理事带动一个镇街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小组;“十联”即由各镇街促进小组的组员联系不少于十户各民族家庭;“三协同”即由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参与,协同镇街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小组、各镇街、区民宗部门三方力量,融合多方力量,在做好各民族群众服务的同时,最大化的联动各民族群众,共同参与志愿服务、扶贫帮困、矛盾调解等工作,实现群防群治、共治共享。如,来绍17年的周麻乃,在创业致富的同时成立特色民族工作室――“老周工作室”,自行协调解决城区内涉及拉面店经营业主的一些矛盾纠纷,目前已经处理各类矛盾纠纷150余件。三是建立“一社区一站长”制度。在部分民族群众聚集的村、社区建立民族团结服务站,如塔山街道等城市民族工作重点街道,实现下辖社区“民族团结进步服务站”全覆盖。选举1位热心民族工作的人士作为“站长”对接1个社区,实施开展辖区内各民族群众“五必访”“五服务”活动,真正将城市民族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最末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