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始终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由县委统战部牵头出台《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大力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积极构建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互嵌式”社会环境。
一、聚焦民生服务,同心共建民族团结互助和谐关系。一是强化机制保障。积极发挥县级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谋划基层治理路径,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村社,建立村社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民族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健全网格化组织管理体系。建立村社干部—承包组—企业三级网格化服务网络,通过网格化入户登记、调查走访等掌握社区少数民族结构、就业、生活、工作情况,建立完善外来少数民族新居民台账;三是着力加强村社少数民族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民生优先、服务为本的理念,根据少数民族同胞特点和职业开展针对性指导服务,目前已经在10多个基层社区建立的“民族工作服务站”,为少数民族群众设立“绿色服务通道”,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网点化服务。
二、聚焦共建共享,同心共创民族团结发展美好家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全县各镇(街道)积极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根据乡镇街道不同类型、不同地域的实际情况创建各具特色的民族团结“石榴籽”家园阵地,目前在全县9个镇(街道)中已经实现“石榴籽”家园全覆盖。以梯队模式先后培育了1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重点培育单位、2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2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并先后成立了亚克西民族工作室、百家亲民族工作室。
三、聚焦品牌建设,同心共造民族团结进步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各类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举办“庆百年,跟党走”海盐县少数民族歌舞比赛,比赛首次采用线上直播方式,收到了全县范围的强烈反响,直播期间关注者达到数39000多人次。今年以来,各镇(街道)纷纷开展各类民族联谊活动,先后在民族团结宣传月期间举办各类联谊活动1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