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着力解决基层宗教工作和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存在各类难点、痛点问题,常山县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着眼当下基层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加强基层宗教工作顶层设计、精细管理、精准考核为抓手,大力推进基层宗教工作提质升级,实现基层宗教工作精细化管理。
一、在顶层设计上聚力
一是坚持党建统领,强化基层治理。把宗教工作纳入大党建格局,成立常山县宗教工作协调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宗教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全县14个乡镇(街道)均成立民族宗教工作办公室,配备一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将宗教工作纳入全科网格管理,全县495名基层网格员均纳入基层宗教管理工作人员队伍,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宗教工作网络,保证了基层宗教活动有人管理、宗教政策有人宣传、宗教矛盾有人调处、宗教信息反馈及时畅通。二是坚持数字赋能,不断推进宗教工作数字化创新。以信众排摸工作为契机,建立全县信众信息数据库。依托各村(社)网格员对辖区信众按户进行调查登记,由县宗教团体、各宗教场所负责人对本场所2018年信众调查的数据进行补充登记,最后汇总查重,建立了真实可信、数据完善的全县信众基础数据库。三是全面提升基层宗教干部工作能力。编印《常山县基层宗教管理指导手册》,每年举办一期由各乡镇统战委员、统战干事,村党支部书记、网格员参加的全县基层宗教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提高基层宗教工作干部甄别非法宗教活动、强化宗教场所管理的能力,建立了一只专业素养高、政治敏感性强的宗教干部队伍。
二、在精细管理上用力
一是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积极引导宗教活动场所自觉服从政府依法管理,自觉接受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爱国宗教团体的教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强化内部管理,完善民主管理、教务、财务、安全、消防、卫生等各项制度并公示上墙,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场所相关人员关键信息上墙,包括管委会成员、三人驻堂小组成员、场所讲道人员等。二是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管理。认真组织全县宗教教职人员学习《宪法》《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宗教界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发挥好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全县宗教界人士严守教义教规,支持宗教界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文化的阐释,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领广大信教群众。三是常态化开展全县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整治。发挥网格员队伍触手作用,第一时间掌握非法宗教活动信息,协同县宗教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第一时间联合查处、第一时间消除影响。每半年度对全县未登记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摸底排查,关停和取缔私建宗教活动场所和基督教私设家庭聚会点。2019年以来,累计打击和处理非法传教活动2起,取缔解散基督教私设聚会点21处。
三、在精准考核上发力
一是完善考核机制。把宗教工作纳入乡镇党委年终绩效考核内容,要求把建立健全乡村两级责任制作为重点核查内容。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在基层宗教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完善网格员考核机制,将宗教工作与网格员年终考核直接挂钩,明确网格员宗教工作职责,负责联系信教群众,做好走访巡查、矛盾化解、安全防范等工作,筑牢宗教工作网络根基。二是健全巡查督查机制。健全宗教工作日常巡查机制,以掌上宗教APP作为巡查手段,对辖区内信教群众、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不定期的走访排查,村级每星期进行巡查,乡级每个月进行巡查。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定期不定期开展宗教巡查工作,加强对宗教工作的监督,对宗教工作特别是已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予以约谈通报,对于弄虚作假走过场的、整改不力影响上级对县考核的,进行严肃追责。三是建立宗教活动场所星级评定机制。将宗教活动场所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建筑安全、重点寺院提升、僧才引进等工作进行指标量化,形成宗教活动场所“1+9”评分体系,进行年度考核,按分数将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划分为“一、二、三”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在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慰问等方面对三星级场所适当优待,对一星级场所适当约谈和整顿,进一步压实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