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成区怎么界定,今后浙江这份标准说了算
发布时间:2018-10-23
日前,由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提出、浙江省地理信息中心编制的《城镇建成区调查技术规范》(DB33/T2151-2018,以下简称《规范》)省级地方标准通过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并发布实施。据悉,该《规范》是浙江省首个地理国情监测地方标准,也是国内首个用于指导开展城镇建成区调查的技术标准。它的发布填补了国内该领域的空白,标志着浙江省地理国情监测标准化工作迈向新征程。
城市建成区主要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城市建成区的范围和面积直接反映了一个城市的城镇化水平,是城市人口、经济、生态、公共服务等一系列指标的统计基础,也是判断城市发展水平和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依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建成区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但全国各地并没有一个统一界定标准和操作流程,因此建立统一的技术规范显标准得尤为必要。
自地理国情监测工作开展以来,省地理信息中心就将城市建成区范围调查方法研究列为地理国情监测技术规范体系建设重要内容,通过多年的研究与实证,形成了一套建成区定量划分方法,并研发了《城镇建成区调查地理信息应用系统》。2014年,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与省住建厅联合发文,要求依据《规范》试行版,在全省统一开展城市建成区监测。2017年,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与省住建厅再次联合发文,明确要求按照《规范》开展全省城市建成区常态化年度监测工作,加深成果推广应用。
本次发布的《规范》共有八个部分,包括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技术指标与要求、工作流程与方法、成果质量检验,以及提交成果格式,对城镇建成区调查做了系统性的规定及说明。《规范》最大的亮点在于创新提出“基于城市公共基础服务设施评价的定量分析指标体系”,对城市道路、公交、电力、给排水、燃气、教育、医疗、环卫等8个维度的公共基础服务设施覆盖进行定量分析评价,辅助建成区范围科学界定和精细化匹配。“基于这一方法,我们指导全省各县(市、区)调查获取了浙江省2015年——2017年三期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范围与面积数据,成果得到了住建部门的充分肯定,为服务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城市发展格局与趋势研究等提供了丰富的数据支撑。”浙江省地理信息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
近年来省地理信息中心依托设在本单位的地理国情监测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点实验室,在地理国情监测标准体系建设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形成并发布了《基本地理状况调查技术规程》《低丘缓坡调查技术规程》《城市不透水层调查技术规程》等十余项技术规程。此次《规范》的发布预示着我省地理国情监测标准化建设工作翻开了新的篇章。
“十三五”以来,浙江省积极开展地理国情常态化监测工作任务,围绕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行动计划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开展相关专题性地理国情监测,其中城市建成区监测就是重要抓手之一。我省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已将城市建成区监测纳入重点工作内容,并安排专项经费实施常态化年度监测,《规范》的发布对于全省建成区调查与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将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来源:浙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