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绍兴市上虞区召开少数民族联谊会第三次会员大会。上虞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傅春荣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并通过了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审议和通过了《关于上虞区少数民族联谊会更名的说明》和《上虞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章程》(修正案),上虞区少数民族联谊会正式更名为上虞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
上虞区少数民族联谊会王剑敏会长总结自2018年以来,少数民族联谊会第二届理事会带领全体会员不断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在协调关系、服务少数民族群众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优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更名后,促进会将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凝聚各方力量,统筹优势资源,着力激发各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主人翁意识,同心共建美好家园。
傅春荣对上虞区少数民族联谊会第三次会员大会的胜利召开表示祝贺,同时也充分肯定了联谊会切实发挥党和政府与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全区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搭建了一个联络感情、增进团结、交流信息、互相促进的平台,使全区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有了一个自己的“家”。
傅春荣强调,一要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谋划工作。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主线,促进会要带头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同时也希望大家在交往交流过程中,做到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二要围绕“浙里石榴红”五百工程建设这一工程推动工作。促进会要依托会员代表,发挥人才集中、桥梁纽带等优势,挖掘培育一批有情怀、能担当的人才队伍,搭建好“浙里石榴红”五百工程的四梁八柱,画好同心圆,形成具有上虞辨识度的“浙里石榴红”集群效应。三要锚定“勇毅笃行,唯实惟先”的目标投身民族团结工作。上虞区第二次党代会已经擘画了上虞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这些目标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和城市民族工作等领域形成耦合联动。民族团结促进会及各位会员代表要争做服务地方发展的排头兵,将美好蓝图转化为上虞发展的生动实践。
大会还特别邀请了绍兴市委党校老师,为会员代表专题传达学习了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