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苍南县向民间信仰场所和广大信众提出倡议,积极开展“文明敬香、禁燃大蜡烛”活动,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秩序”的活动氛围,取得了成效,全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烧高香、燃大蜡烛现象普遍减少,信众礼佛方式和观念得到一定程度的转变。特别是宜山镇在活动中成效显著,全镇民间信仰场所减少香炉、灯山达三分之二,大多场所使用环保香、电子蜡烛或环保蜡烛,有效转变场所、信众的礼佛理念。主要做法:
一是合并香炉、灯山。将香炉、灯山多个合一,减少数量。提倡、引导每位信众最多燃三柱香,禁止燃放高价香、天价香,鼓励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给每位信众免费赠送三柱环保清香,逐步禁止自带香烛燃放。
二是禁燃高香、大蜡烛。禁止烧高香、成把香,禁止在殿堂等禁火区烧香。倡导鲜花供果,切实减少香、蜡、纸和各类包装物。提倡使用环保蜡烛,逐步淘汰重复使用的石蜡制成的蜡烛,用电子蜡烛代替传统大蜡烛。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引导。通过在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上开展宣传,发放宣传单、粘贴宣传海报等,引导场所、信众自觉接受文明敬香观念并付诸实际行动。对不按要求使用香烛的场所,列入“黑名单”,不予审批非通常活动。同时,组织检查组,进场所开展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在场所显眼处悬挂黄牌,直至整改完成。
整治前
整治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