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做好全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工作,近日,洞头县民宗局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部署下步工作。
会上,唐建业传达了《关于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工作的通知》、《关于实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各街道(乡镇)民宗干部就民间信仰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编号工作的有序开展进行了讨论。
会上,洞头县民宗局局长洪文才对全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编号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一要着眼于洞头县民间信仰的历史传承和现实状况,以登记编号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民间信仰事务管理规范管理,为洞头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二要紧扣时间节点,登记编号工作工作量大,时间紧,工作要做在前面,但不能因为时间紧而忽视工作质量,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三是严格分类标准,要严格按照全市统一标准,对具有一定示范性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予以先行登记编号、发放证书,其他场所进行治理后符合条件时逐步办理,增加登记编号工作的含金量。四是及时反馈,在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困难,或有任何意见,要及时向县民宗局提出,顺利完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