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海宁市召开全市民间信仰场所管理工作会议。来自全市登记开放的22处民间信仰场所负责人、所在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所在镇(街道)分管统战工作的领导,近60人参加会议。
海宁召开全市性的民间信仰场所管理工作会议尚属首次。会议开始前,对全市22处登记开放场所原有的票据全部进行上缴销毁,在会议结束后重新领取由市民宗局监制的新票据,今后各场所所有收入须开具新票据入帐,市民宗局负责做好交旧换新,造册登记,督促检查工作。
会上,重新印发了民间信仰点活动管理制度、安全防火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卫生防疫制度、财产管理制度五项制度,发放了《民间信仰场所管理承诺书》样本。海宁市民宗局就强化民间信仰场所管理,促进民间信仰活动规范有序,对全市各镇、街道、村及各个民间信仰场所提出三个方面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民间信仰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二是依法依规,健全制度,切实安全有序开展民间信仰各项活动;三是属地管理,三级联动,切实合理引导基层群众的信仰需求。明确凡发现有以下四种情况者,立即取消登记开放条件:不报告批准擅自邀请市外、省外甚至境外所谓的宗教教职人员来海宁讲经说法的;举行200人以上大型活动不报告的;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财务管理混乱一经查实的。
会上,还邀请了海宁市消防大队负责人作《消防灭火安全知识》专题讲座,重点对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器材使用、消防安全逃生进行讲解。
本次会议以会代训的形式,梳理了海宁民间信仰管理上认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活动不规范等现象,摒弃其封建愚昧消极不利的因素,为乡风民俗能够得到传承和发展,乡村文明新风能够得到融入和展示,乡亲百姓的精神寄托能够得到依附和释放,提供正能量,发挥其积极向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