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有序,坚决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近日,庆元县民宗局联合安监局、消防大队、场所所在乡镇(街道),集中对全县民间信仰场所进行安全检查。2015年,该县纳入第一批登记编号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共有30个。
一是检查组织是否健全。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和安全人员设立情况进行督查,要求各场所按信众数量和规模大小分别成立管理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场所安全工作。辖区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建立率100%,场所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100%。
二是检查场所是否安全。对场所消防设施、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和消防通道畅通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各场所加大安全方面硬件投入,配齐配足消防器材设备,改造加固安全防护设施。目前,所有场所灭火器配备率达到了100%。
三是检查制度是否规范。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要建立健全管理、财务、治安、卫生、消防等各项制度,明确各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所有制度统一制作并上墙,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针对“三检查”内容,庆元县民宗局向5处存在问题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书面反馈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整改情况,并建立整改档案,确保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工作的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