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庆元县通过健全工作制度、创新管理模式、搭建活动平台等举措,不断加强对民间信仰事务的管理,提升民间信仰事务规范化管理水平,引导广大信众积极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民间信仰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健全三项工作制度,夯实民间信仰工作基础。一是健全管理制度。成立民间信仰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长任组长;出台《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庆元县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依托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立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形成民宗部门归口管理、乡镇(街道)为管理责任主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场所自我管理的齐抓共管机制。二是严格考核制度。把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县与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与村(居)、村(居)与场所层层签订目标考核责任状,考核结果与干部(管理人员)报酬直接挂钩,奖优罚劣。三是强化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民间信仰场所新建、迁建、扩建、重建,确需新建、迁建、扩建、重建以及改建、翻建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民间信仰活动审批制度,举办民间信仰群体性活动应在举办活动日前15日由场所管理组织报乡镇(街道)批准,举办大型民间信仰活动或在场所外举办活动,应报公安部门实施安全许可,确保全县民间信仰活动安全、稳定、有序开展。
二、创新三种管理模式,规范民间信仰事务管理。一是实施分类动态管理。按照“因地制宜、疏堵结合、分类指导、规范管理”的原则,对全县民间信仰场所开展分类综合治理和登记编号工作,指导民间信仰场所建立民主管理组织,健全治安消防、卫生防疫、财务管理、文物保护等各项管理制度。对已登记编号场所实行动态管理,发现不符合登记编号条件的,及时督促场所进行整改;对未登记编号场所开展综合治理,不断提升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落实网格化管理。在全县重点民间信仰场所建立“三人驻堂小组”,将民间信仰事务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每日组织三人驻堂小组成员和网格员到民间信仰场所巡查,严防民间信仰场所违章建筑和违法活动,防范民间信仰消极的社会影响。三是推进示范管理。开展以“遵纪守法好、自身建设好、安全稳定好、财务规范好、公益事业好”为主要条件的“五好场所”评选活动,引导全县民间信仰场所以先进为榜样,加强自身建设,积极争创文明和谐民间信仰场所。
三、搭建三个活动平台,发挥民间信仰积极作用。一是开展“红色宣讲团”进民间信仰场所活动。依托全县宣讲名师工作室,成立“红色宣讲团”,定期组织宣讲团成员深入民间信仰场所宣讲党的宗教和民间信仰政策法规;在民间信仰场所建立“红色书屋”“红色书橱”、开设“红色宣传栏”,广泛宣传“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二是推进民间信仰场所“老庙红说”活动。组织各乡镇(街道)、本土民间信仰专家开展民间信仰场所“老庙红说”活动,深入挖掘优秀民间信仰文化,修编一批民间信仰场所红色和优秀传统文化故事,引导广大信众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活动,发挥民间信仰正能量作用。三是举办香菇始祖吴三公朝圣活动。坚持每年举办香菇始祖吴三公朝圣暨“民间民俗?多彩浙江”巡礼活动,增强全世界菇业人士对香菇始祖吴三公、庆元香菇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持续扩大吴三公民间信仰和香菇文化影响力;组织两岸香菇始祖吴三公祭拜典礼,举办两岸民间信仰文化交流座谈会,增进两岸菇民、民间信仰文化交流,促进两岸食用菌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