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支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地方方案及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3〕11号)等文件要求,经过组织报送,地市初审和推荐,第三方初评,部门和专家评审,省商务厅确定了2023年度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重点项目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日-3月8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省商务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异议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个人的,请签署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陈洁、景旦群
电 话:0571-87051955
附件:2023年度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重点项目名单.docx
浙江省商务厅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