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门县积极贯彻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通过构建“1+4+10”执法架构模式、开展“基层+网格化”管理、聚焦“综合执法+专业执法”,多措并举落实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
一是以“实体”统筹“管理”,推动综合执法“管得实”。以“资源整合、人员聚合、勤务融合、政策联合”形式协调综合执法局、市场、应急、环保、乡镇(街道)构建“1+4+10”执法架构模式,统筹开展宗教领域综合执法。并围绕日常监管、线索固定、案件移送、法律应用、自由裁量、案卷制作等环节,制作宗教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操作手册。
二是以“网格”织密“防护”,推动综合执法“管得细”。以乡镇“自治”为切口,开展“基层+网格化”管理,通过日常工作巡查、专项检查、来信来访、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及时协调对接属地乡镇开展宗教执法调查取证工作。同时,定期召开县、乡两级联络员会议,建立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
三是以“精简”驱动“精干”,推动综合执法“管得好”。聚焦“综合执法+专业执法”,以“专职+兼职”“乡镇+部门”模式围绕建筑、消防、防疫等多跨高频监管事项,根据业务分配和专业特长,合理部署安排事项分工,有效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执法等问题。如因两高联络线项目建设需拆除庆云庵等多所民间信仰场所过程中,积极对接所属乡镇,自然资源管理局与当地村民、信徒共同召开协商会,探讨民间信仰场所征迁解决方案,实现征拆工作全程无纠纷零上访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