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是信教群众举行宗教活动、满足信仰需求的公共场所,其标准化规范化程度直接反映当地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水平。近年来,绍兴市上虞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把宗教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省民宗委和绍兴市委统战部统一部署,创新运用“三三三”工作法,扎实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化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累计投入300余万元资金用于全区宗教场所标准化建设,至7月底已全面完成52个宗教场所标准化建设显性化布置,有力推动场所管理迭代升级。
一、坚持“三个明确”,推动标准化建设有序开展
一是明确建设标准。上虞区委高度重视宗教场所标准化管理,区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区委统一战线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研究审定上虞区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并把宗教场所标准化管理作为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上虞区委统战部(民宗局)根据上虞区实际情况细化制定《上虞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系列标准规范》和《上虞区宗教场所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工作标准,并加大财力保障。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强调宗教场所是标准化建设主体,建立由乡镇(街道)主抓,统战部(民宗局)总牵头协调的推进机制,要求各乡镇(街道)把标准化建设作为今年宗教领域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按照先试点再推开原则,年初,先行在上虞区百官基督教堂、多宝讲寺、药师寺三个场所开展显性化布置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5月份召开全区宗教场所标准化管理工作现场推进会,各乡镇(街道)统战工作分管领导、统战干事、宗教场所负责人参加,要求对标对表、形成合力,分解宗教场所标准化工作指标,明确具体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明确考核要求。上虞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将宗教场所标准化建设作为提升宗教事务现代化治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列入对乡镇(街道)统战(民宗)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采取宗教场所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审定的方法进行。
二、坚持“三个强化”,提升标准化工作质量
一是强化专业设计。各乡镇(街道)成立工作专班,邀请专业设计团队实地踏看各宗教场所,根据《标准规范》要求及场所的特色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订个性化布置方案,确保建设方案的高质量。民宗局干部、乡镇(街道)统战干事加强对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对工作有差距的,及时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有力推动了建设进度高效率。
二是强化绩效管理。为确保宗教场所标准化建设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加强实施过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
三是强化达标验收。各乡镇(街道)根据《上虞区宗教场所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中的验收考核内容,逐条进行验收,并留存附件资料备查,坚持合格一个、验收一个,确保场所标准化建设高质量。验收完成后按以奖代补的形式,由区财政切出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至7月底,全区52个宗教场所全部实现“五进”全覆盖(即国旗国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律法规、优秀传统文化、平安创建进场所)和管理制度等显性化布置全覆盖。
三、坚持“三个全面”,拓展标准化工作成效
一是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宗教场所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上虞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充分发挥“中国孝德文化之乡”的优势,将优秀传统文化的浸润作用,通过“五进”全覆盖和全面普及宗教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升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怀,增强思想引领和政治引领,引导广大群众正言正行,共同守护宗教和谐、健康、规范的发展。
二是全面普及法律知识。通过率先将宗教场所标准化建设与深化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相结合,全面普及宗教和反邪教、抵渗透等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知识。以此为样本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思想引领、政治引领,进一步提升宗教人员和广大信众的政治、法律意识。通过此次标准化建设,还对52个宗教场所的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部更新和上墙,接下去着重督促各场所抓紧落实,逐步形成活动和管理的规范。
三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上虞区标准化建设的全面实施,是释放基层微主体的创造力、自治力和执行力的体现,是加大力度整改落实巡视巡察问题的需要。按照“全覆盖、精细化、长效化”目标要求推进工作落实,区委统战部(民宗局)落实常态化推进机制,按照“工作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抓落实,乡镇(街道)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宗教场所标准化管理,基层基础常态化治理”的工作格局,切实维护上虞区宗教领域安全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