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舟山市定海区民宗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坚持定量考核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合理优化考核方式,不断强化结果运用,不断提升了宗教事务治理能力水平,为促进全区宗教领域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是抓准“考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制定出台《定海区宗教团体负责人考核办法》《定海区宗教活动场所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定海区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办法》,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培育宗教中国化场所、强化意识形态和平安建设等方面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考核,从场所及活动管理、财务及财产管理、安全管理、教职人员管理等方面确定量化标准,并在此基础上,设置加分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鼓励宗教场所对照指标做出亮点,做出特色。
二是创新“考法”,合理优化考核方式。按照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要求,不断改进考核方式方法。一方面,统筹考核资源,整合考核力量,每年度由区民宗干部、乡镇干部、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组成联合考核小组,通过走访座谈、述职评议、民主测评、查阅台账、交叉互检等方式,找差距、补短板、抓提升,推动全区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另一方面,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以全面落实《浙江省建设宗教中国化场所指导意见》和全省数字化改革为重点,用好用活掌上宗教app、“浙里民宗快响”应用,将其纳入到日常考核体系中,通过考核评比形成高效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加快推进宗教中国化场所建设、消防安全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截至目前,成功培育省级普法示范点1处,省级普法基地3处,全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百优争创”活动优秀单位2处,省级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1处。
三是用足“考分”,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在每年的全区宗教工作会议上对考核优秀的宗教活动场所及场所负责人进行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场所及场所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场所要求限期整顿;整改后验收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依法吊销场所登记证书,调离负责人岗位。五年来,共计表彰优秀宗教活动场所45处(次),优秀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64人(次),约谈3人,调离岗位1人,并有8名文化水平好、综合素质高、年度考评优秀的场所负责人被及时充实到协会班子领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