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文物局发布了《文物建筑保护利用案例解读》,对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典型案例与方法经验进行了交流和推广。在新时代、新形势下,该如何推进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本文特约请北京建筑大学、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的专家学者,对此进行交流和探讨。
多措并举,行稳致远,探索文物建筑保护利用之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一系列加强文物保护利用的政策文件。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出一定要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保护好中华民族精神生生不息的根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54号)是一个全面加强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时至今日,文物保护利用已经不再仅仅是文物管理部门的事情,而是得到了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已经成为展现中华文化魅力、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增强中华民族自信的重要工作。
为有效指导地方扎实开展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国家文物局于2017年至2022年组织相关课题研究,陆续推出《文物建筑开放利用案例指南》《文物建筑保护利用案例解读》两书,旨在以案例的方式,向社会推介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好方法好经验。两本案例的调查、筛选、研究、提炼持续近5年,可以欣喜地感受到各地探索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步伐加快,总体上各方面的工作都有长足的进步,在理念、法规、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各自的思考和创新亮点,“一处一策”特点鲜明,特别是在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上,很多细节非常具有启发性。
国家战略顶层指导,地方施策深入推进
通过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建设并完善文物保护利用的管理制度与机制,是实现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工作内容。
北京市西城区政府研究出台了《西城区关于促进文物建筑合理利用和开放管理的若干意见》,对文物建筑保护利用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文件明确了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功能,强调任何文物利用必须以确保安全为前提,以服务社会公众为目的,以彰显文物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在一系列政策指导下,西城区已完成几十处文物建筑腾退,并陆续得以利用,体现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家把关、市场化运作”的操作模式。
福建省文物局于2019年印发《福建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实施意见》和《福建省文物建筑认养管理规定》,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福建省永泰县上百处的庄寨文物建筑多为私宅,因为不能满足当代生活需求,存在人去楼空、建筑残破的问题,依靠政府或居住者很难保护文物建筑,更谈不上利用了。其中北山寨是永泰县推动的首个庄寨保护利用试点。政府主导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通过建立“村保办+理事会”制度,引入社会资金共同投入,让利益相关的村民切实参与到庄寨保护利用中;通过多方研究,选择能够与庄寨多间住屋环内廊布局形式相契合的乡村酒店功能,由长期居住置换为短期体验式居住模式;依托地方农副产品研发文创,在客房内摆放具有永泰特色的蜜饯、藤编、玩偶,同时引入“共享厨房”,由“地方厨师”指导访客亲手烧制当地食材;将庄寨中路家族重要仪式空间作为酒店公共活动空间,如遇家族议事、婚嫁丧葬等重大活动,这个空间仍然可以由族人们使用。其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共同缔造”的文物建筑保护利用模式值得总结推广。
价值保护与功能再生两全,整体保护与整合利用统筹
很多文物建筑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初始功能已经被改变,统筹解决文物建筑保护与当代使用需求,将与文物建筑相关的保护维修、展示利用、安防消防、景观环境等多项工程有效结合,避免二次工程扰动的操作模式,在实际案例中越来越多。总体看,只要前期论证充分,一次性安排好各项工程之间的交叉衔接对文物历史信息的留存利大于弊,因为任何一次扰动都会带来历史信息的流失,扰动次数越少可能的伤害就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