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反馈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见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召开督导浙江省情况反馈会后,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褚子育在党组会上及时传达了督导组反馈意见及车俊书记讲话精神,强调全厅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全盘接受督导组的反馈意见,根据督导组的意见和要求,思想认识再提高,立行立改,进一步改进完善工作。7月1日,组织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在厅2号楼三楼视频会议室参加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褚子育厅长、卢跃东副厅长结合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行动,就提高认识,抓好扫黑除恶工作作出再部署再要求。
(二)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下发《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就整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厅党组专题听取了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和整改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对照督导反馈意见逐条查找问题,并提出下阶段整改措施,进一步夯实整改主体责任。
(三)进一步督促整改落实。先后派员赴嘉兴、宁波、丽水、温州等地调研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充分发挥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微信群作用,帮助各地第一时间掌握扫黑除恶督导动向、工作重点、具体要求和重点难点问题,有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各市通过微信群即时上报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省厅汇总发布扫黑除恶工作动态。
二、强化监管,规范秩序
(一)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监管。印发《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系列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的执法监管力度,采取日常检查、错时检查、暗访检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依法查处违规行为,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二)开展重点领域集中排查。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督促各地聚焦文化和旅游市场易涉黑涉恶的重点行业、场所、部位,运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的持续深入细致排摸,拓宽涉黑涉恶线索收集渠道。同时要求各地安排专人密切关注文化和旅游市场方面的网络舆情,注重从一些细微问题中收集线索,及早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三)严厉整治行业乱象问题。针对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特点和规律,着力开展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网络文化市场、在线旅游产品及信息、“不合理低价游”及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文化和旅游安全5个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网络文化运营单位从事网络赌博、网吧场所接纳未成年人、KTV场所超时营业、电子游戏厅设置赌博游戏机、旅行社侵害游客权益和旅游景区寻衅滋事等行为,坚决取缔“黑网吧”、无证娱乐场所、流动大篷演出及旅游行业“黑车、黑导、黑社”等非法经营活动,严厉整治乱象问题,彻底铲除滋生黑恶的土壤。
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共出动检查33272人次,检查重点行业经营场所56885家次;受理举报114件,查获违规95家次,行政处罚立案调查392件,办结案件315件,取缔无证经营15家,吊销许可证1家次,重大案件3件,移交7家次。已累计收集移交线索46条,成案线索3条。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一)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宣传渠道优势,全面发动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A级景区、星级饭店等对外公共文化和旅游窗口,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幕、宣传展板、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扫黑除恶相关法规知识宣传。
(二)开展巡访巡查。要求各地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进行一次巡访巡查,与经营业主面对面进行政策宣讲,进一步提高经营主体的思想认识。
(三)落实“三有一晓”。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张贴或悬挂有扫黑除恶警示提醒和宣传标语,有涉黑涉恶线索的举报电话标识,有涉黑涉恶线索的举报奖励告示,督促经营单位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并知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内容,努力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社会知晓率和参与率。
据统计,全省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共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传2749家次。通过QQ、微信、短信等发送宣传信息70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66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