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宁波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经过前期充分调研和意见征求,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议通过,近日,宁波市民宗局印发《宁波市民族宗教局关于做好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目标,细化了管理职责、管理要求,着力解答“要不要管”“由谁去管”“怎么去管”“管理重点是什么”等等问题,对基层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一是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做好民间信仰工作的意见精神,创新社会治理,依法规范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弘扬民间信仰优秀传统文化,发挥民间信仰在文化传承、道德教化、公益慈善、民间交流中的积极作用,为促进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主要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因俗而治,加强分类指导,明确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规范管理要求,提高民间信仰事务管理水平,促进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部管理民主化、活动开展规范化、财务管理透明化,体现民间信仰的文化性、社会性和历史性,防止信仰活动迷信化、商业化,实现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稳定和谐。
三是工作责任。民间信仰事务实行属地管理。市、区县(市)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归口管理民间信仰事务,负责政策制定指导,场所登记编号,活动监督管理等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民间信仰事务日常管理,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建立定期联系机制。村民(居民)委员会协助管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日常事务,及时了解掌握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情况。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民主管理组织负责管理场所各项具体事务,内部运作规范有序安全。
四是工作要求。按照“尊重信仰、分级负责、规范管理、注重引导”的基本要求,加强工作指导监管,推进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综合整治,积极探讨实践,创新载体,搭建创建平台,打造创建品牌,提升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规范管理水平,推进民间信仰文化建设,发挥民间信仰在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通知》从组织制度、人员管理、活动开展、财产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细化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的条件;结合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和我局年度重点工作,将“五进”场所、文化建设、公益慈善等纳入重点或示范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标准,提升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整体品质;结合我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实际,制定场所退出程序、撤销场所登记编号和纳入管理“清单”等机制,探索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