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乡风文明”则是内嵌于“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的重要内容。民间信仰对乡风文明建设有重要的影响,保存了优良的民族精神和文化传统。民间信仰工作是嘉兴民宗工作的亮点和品牌,嘉兴市各级民宗部门积极做好引导管理工作,使民间信仰在乡风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强化规范管理,确保民间信仰与文明建设相契合
201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的具体指导下,嘉兴市民宗部门以民间信仰场所综合整治为重点,以登记编号管理工作为突破口,攻坚克难,破冰前行,通过采取“四个一批”的举措,共拆除、合并、改用民间信仰点413处。现存民间信仰场所576处,其中,2015年、2016年、2018年分三批纳入登记编号管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329处, 占57.1%,另外247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以“清单交办”的形式明确列入社会综合治理范围,占42.9%,全面完成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分类管理任务,成为全省民间信仰生态环境和谐稳定的典型地区之一。
二、优化制度建设,推动活动场所与文明体系相融合
嘉兴市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民宗部门归口管理、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属地镇(街道)日常管理的民间信仰工作机制,明确民宗部门负责政策制定指导、场所登记编号、活动监督管理等工作;镇(街道)负责民间信仰事务日常管理,明确分管领导,确定由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或其他相关机构具体承担此项工作,落实工作力量,责任到人。村民(居民)委员会协助管理日常事务,并有专人负责;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纳入全科网格化管理,广泛开展了“文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健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发挥乡规民约作用,落实管理责任和措施,确保了场所消防、财务、活动、人员等安全。
三、深化内涵挖掘,促进信仰传承与文明精神相凝合
按照省《民间民俗·多彩浙江主题文化活动》的相关要求,全市民宗部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民间信仰的当代文化价值,着力提升民间信仰文化内涵,因俗而治,用“旧瓶装新酒”,让民间信仰注入“红色基因”,不断提升民间信仰文化的品质。以江南庙会和渔俗文化为主题,充分挖掘庙会文化、渔俗文化、水资源文化及浙、苏边界的地方文化等资源,精准提炼了“爱国”、“生态”、“和谐”、“友善”等包涵在民间信仰中的核心理念。下一步,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嘉兴市将把民间信仰文化活动作为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继续推进与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合作的《嘉兴市民间信仰调查研究》项目,并按计划完成民间信仰活动“一场所一故事”丛书编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