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和提升古城消防安全,有效解决古城内建筑火灾风险高,安全疏散、灭火救援困难,更新改造消防审批依据不足、审批程序不明等系列难题,日前,市建设局会同市名城办、市消防救援支队,共同起草编制《绍兴古城消防安全保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共7章57条,包括总则、消防安全组织和责任、火灾预防、建筑消防、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灭火救援、附则7部分内容。“总的来说,《方案》有三大方面的特色和亮点,首先是制度创新,创新采用消防分级审批制度。”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说。
其次,《方案》按照不同文保等级,分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三类,分梯度提出可行的消防措施要求。例如,存在较大火灾危险且具备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条件的文物建筑,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文物建筑内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照明光源宜使用冷光源。古城内的历史建筑在不影响建筑原有风貌前提下,应对木柱、楼板、楼梯等可燃构件采取涂刷防火涂料、包覆耐火材料等措施,改善构件燃烧性能,木结构、砖木结构的历史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古城内的传统风貌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与安全疏散指示系统等。
此外,该《方案》还充分结合绍兴古城街巷狭窄、水路纵横的特点,提出了“天然水源—市政给水—消防水池”的多元化供水方式、“消防艇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摩托车道”的立体救援网络,以及“消防总站-微型消防站-消防设施前置点”的三级救援架构。记者 林佳萍 实习生 徐钰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