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诸暨市少数民族联谊会第二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诸暨市少数民族联谊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关于诸暨市少数民族联谊会更名的说明》,并表决通过了《诸暨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章程(修订草案)》。
会议决定将诸暨市少数民族联谊会更名为诸暨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并按照《章程》规定吸收了6名新会员,其中1名增补为副会长,2名增补为理事,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建设,积极承担起引领诸暨市民族团结进步和共同繁荣发展的重任。
诸暨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楼闯出席会议。他强调,促进会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多做联络感情的事,多做团结人的工作,以关心关爱会员为切入点,以助力会员共同富裕为突破口,将诸暨市“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 打造共同富裕新高地”这一奋斗目标与民族工作相互融合,在解决实际困难、保障合法权益方面切实发挥好作用,让促进会真正成为各民族与市委、市政府同心同德、守望相助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