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主动履职,合力助推。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要求,主动履行部门职责,会同区级有关部门狠抓整治方案实施,指导乡镇(街道)及时动员部署,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综合运用行政手段和社会管理措施抓好整治推进。
二是区别对待,扎实整治。按照“四个一批”(纳入管理、整改规范、布局调整、取缔拆除)要求登记造册,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围绕五类对象(严重消防隐患、非法活动、一村多点、50平方米及以下、影响新农村或平台建设)列出依法拆除或撤并的第一批名单。截止8月底,全区已拆除寺庙5处、660平方米,堂子34处、199平方米。
三是统筹安排,有序推进。为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已牵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3次,到乡镇(街道)村实地调研督查19次,以短信、简报方式通报进展4次,督促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深入一线指导拆除或撤并,确保整治推进积极稳妥、有序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