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民间信仰事务规范化管理,建立民间信仰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民间信仰健康有序发展,舟山市民宗局自2015年5月起,启动全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了全市411处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登记编号工作,其中甲类85处。
一是坚持整个验收过程严格把关。按照“成熟一处、登记一处”的原则,每个登记编号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均由各乡镇(街道)初审、各县(区)民宗局及相关管委会实地核实、市民宗局对各地上报的场所复审和实地抽查严格把关,发现有不符合标准的地方,能当即整改的责令场所当场整改,不能当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期限内整改还不能达标的,取消登记编号资格。二是严格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舟山市民宗局要求各地加强对所属区域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目前各县(区)民宗局、相关管委会已与银行对接,以“浙江省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证书”代替场所组织机构代码证,全面启动了单位银行结算帐户工作,其中,定海区已于去年8月实现全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对公账户开设率100%。三是创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示范点。舟山市民宗局于去年5月起开展了全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示范点创建工作,经推荐申报、复核检查、实地验收等程序,确定了8个首批市级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示范点,并于今年10月集中授牌,以典型示范为模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